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高新区绿色低碳装备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高新发改投资〔2024〕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绿色低碳装备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 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占地约100亩,新建8.6万㎡高标准定制厂房;新建园区内配套停车位600个(其中包含新能源停车位 120个),并配套建设园区内给排水管网3.93km、通讯管网3.85km、燃气管网2.9km、电力管线3.13km、园区内配套道路工程约1.28km。本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45294.42万元。 2.4计划工期:共50天(其中勘察工期15天、设计工期35天)。 2.5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服务。具体如下: 2.5.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标段工程范围内所有勘察、补勘(如有)等工作,由于设计变更和其它原因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工程测量(含原始地形测绘及多次地形地貌测绘,满足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要求),需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并为工程提供全过程勘察服务。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定要求完成红线内的勘察方案设计、现场钻孔定点、地质钻孔、取样及试验、资料收集整理、提供勘察报告(初勘报告及详勘报告)、现场配合开工、验槽、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建新点及周边水文水系的调查工作,提交的岩土勘察报告应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的需要,为后期施工提供设计计算参数和可靠的依据。 2.5.2设计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基坑支护),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案文本、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各专业设计图纸、编制说明、做法表、主要材料表及用量等,编制施工招标技术标准与要求、配合招标控制价编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规划设计及后期技术服务等。完成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配合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幕墙、景观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基坑支护、边坡、地基处理、降水方案等岩土工程设计,配合光伏建设完成相关预留预埋设计工作。设计文件需满足清单编制的深度要求,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对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勘察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22 22:00 至 2025-05-01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14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