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PD0133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人地址: | 峨山路487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杨晓坡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502177191 | ||||||||||||||||
招标项目名称: | 塘桥街道2024年“精品城区”建设专项包(峨山路、大O环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塘桥街道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1、峨山路(浦东南路-杨高南路)长度约15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实施沿线人行通道、公共空间、沿街店招店牌、小区出入口门头和围墙界面的提升改造。2、大O 环线改造工程涉及总长度约4620米,主要沿张家浜南侧、杨高南路西侧设置导视标牌,综合实施步道、围墙、城市家具改造以及道路灯光亮化等。3、南浦大桥引桥桥下三角地块约2400平方米,实施景观提升改造等。 | ||||||||||||||||||
工程总投资: | 2531.27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2531.27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220.467万元 | ||||||||||||||||||
建设周期: | 150天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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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具有至少一项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23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4月2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啸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许之瑜 | 联系电话: | 13918593594 | ||||||||||||||||
备注: | 1、项目经理(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的要求提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目施工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其他附件)。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会议室(详见当日会议室安排)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5年06月09日 10时0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会议室(详见当日会议室安排)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